周文强:从董宇辉单飞谈企业家该如何做股权激励
董宇辉单飞了,这次是俞敏洪主动为之!
董宇辉团队与俞敏洪的新东方集团的关系,就像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这个类比或许不够精准,但确实如马来西亚将新加坡逐出联邦一样。从国家利益来讲,时任新加坡州长的李光耀,提出“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理念,而马来西亚统治集团却想要“马来人的马来西亚”,虽一字之差,意义却相差甚远!
董宇辉的“与辉同行”和新东方的“东方甄选”两边的粉丝相互攻击、带节奏。虽然手握“董宇辉”这个大 IP,新东方集团股市却动荡不安且连续下挫,从最高时的 700 亿到如今的 90 多亿。俞敏洪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网暴”!
董宇辉和俞敏洪和平分手
东方甄选在港交所公告,董宇辉已决定不再担任公司雇员及公司一个合并连属实体的高级管理层。“与辉同行”将正式从东方甄选独立出去,由董宇辉个人收购其 10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 7658.55 万元。
俞敏洪则在《致东方甄选股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下方补充说明:宇辉购买公司的钱我安排了,公司是送给宇辉的。俞敏洪确实颇为大气。然而,新东方留不住有才能的人的问题确实依然存在。
去年 12 月的“小作文事件”严重破坏了董宇辉与东方甄选之间的信任关系。
更引人关注的是,早前有消息披露,尽管董宇辉在直播销售额中占据了超过半数的比重,但他实际的年薪仅为税后几百万,远低于公司 CEO 东方小孙的薪酬。
随后,俞敏洪亲自下场担任东方甄选 CEO,为董宇辉成立“与辉同行”公司(糟糕的是新东方集团 100%控股,引发一些网友不满),开启了双平台模式。
俞敏洪这一段时间颇为艰难。他这半年挨的骂,超过他过去几十年挨的骂,搞得他身心俱疲!
在《致东方甄选股东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中,俞敏洪说道:“我在‘与辉同行’镜头面前出现减少了,主要原因是我一旦出现,就会遭受密集的攻击;我也不敢出现在东方甄选的镜头面前,一旦出现,同样是密集的攻击。我左右为难,作为东方甄选的创始人,支持公司发展变成了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俞敏洪于是忍痛割爱,选择让董宇辉单飞,这对东方甄选的股价造成了重大影响。
周文强谈如何让“董宇辉”们在集团内部创业
周文强认为,造成如今双输的局面,其实源于俞敏洪对于新形态下的商业模式中股权激励机制的忽视。
周文强说,在一定意义上,他同意罗永浩的说法,董宇辉离开东方甄选,最大的责任人是俞敏洪。其实在董宇辉成为顶流主播后,他没有看清董宇辉的商业价值,没有给予与其价值匹配的薪酬,原本他是有机会的。
另外,虽然董宇辉其实是一个不爱做生意的“读书人”,他对于利益不像很多大 IP 那样有强烈的欲望,并没有特别在意股份或者利益。但是他们两人都忽略了董宇辉的“丈母娘”们在意。“小作文”事件之后,俞敏洪的一系列操作,虽然非常符合一个上市公司的作为,但是忽视了粉丝经济下,粉丝反过来对于企业的影响。新东方集团在内部成立“与辉同行”公司,新东方控股 100%,让董宇辉的粉丝以为再次受到欺负,也让俞敏洪遭受了创业几十年以来最大的网暴!
关于股权激励的重要性。他经常在讲台上讲:“一家企业的规模取决于有多少人为它操心,它就能做多大。”一个老板在自己企业里面只有两个人为企业操心,一个是老板,一个是老板娘,那你就是个体户。而在华为,任正非的公司有多少人像任正非一样为华为操心呢?17 万人,因为华为只有 17 万员工,人人都像任正非一样为华为操心,所以华为才能达到今天这样的规模。
就股权激励而言,存在若干分配方式。一种是发放分红股,一种是发放注册股,还有一种是为他们成立公司。
首先是分红股和注册股的发放。分红股与注册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红股是指由老板赋予员工的一种股权形式,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期间享有此股权,一旦离职则不再拥有。那么注册股又作何解释?注册股意味着需要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即无论其是否在职,都应持有该股份。以汇成百年教育科技集团为例,我们实行全员分红,人人皆为股东。我们依据员工的职位、贡献以及年资来规划股权激励机制,部分贡献大的高管就会晋升为集团的注册股股东。
其次,一旦发现有员工能够独当一面,诸如“董宇辉”这类员工。便会依据其能力给予股权以挽留人才,为其成立单独的公司,让员工于集团内部进行创业孵化。如此一来,既提升了员工创业成功的概率,又能够共同促进集团各项业务的发展。同时,也使他们看到在公司发展进程中实现个人财富增长的可能性,从而甘愿为公司的未来奋力拼搏。
周文强认为,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充分认识到股权激励的重要性,并合理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以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深度思考:请问如果您遇到了俞敏洪这样的事件,您又会怎么处理?探讨一下您的想法!